【本報訊】案中油麻地物業大業主黃志成發現炮台街物業被人冒認身份申按揭後,雖已報警及通知涉事的永隆銀行,但永隆卻拒確認黃的業主身份,更發信追討供款。黃入稟法院,拖拉3年,至永隆獲負責處理按揭文件的律師行賠償520萬後始跟黃和解。而同案遭騙徒用文件輾轉落入被告手中的文英樓物業,永隆亦將它拍賣售出,控方昨明言該物業涉非法買賣,對永隆的做法不解,表明會進一步查證。
至於黃志成與永隆的訴訟,高院在08年1月頒下判詞指,黃當年得知事件後即報警並通知永隆,永隆其後亦得知被用作按揭的身份證是假證。惟永隆不但拒驗證黃提供可證明其是業主身份的物業地契,更兩度向黃發律師信,限令他7日內清還按揭款項連利息,否則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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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黃志成與永隆的訴訟,高院在08年1月頒下判詞指,黃當年得知事件後即報警並通知永隆,永隆其後亦得知被用作按揭的身份證是假證。惟永隆不但拒驗證黃提供可證明其是業主身份的物業地契,更兩度向黃發律師信,限令他7日內清還按揭款項連利息,否則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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