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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新界人組黨自保 侯志強:套丁案係政府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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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自沙田套丁案11名原居民入獄後連環出招,除了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並登報重申《基本法》保障新界原居民權益,鄉議局執委林國昌又以2007年林鄭月娥發給鄉議局的信件,解讀為政府對套丁非刑事化的承諾。鄉議局專責小組成員、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接受《蘋果》訪問,指由港英政府70年代滅村呃地設下的陰謀,到今日梁振英政府「巧取豪奪」,形容原居民權益已到臨界點,要組黨自保。

記者:李雅雯



根據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於2007年12月7日給鄉議局「有關申請小型屋宇的法定聲明(e)項條款」的信件,提及發展局同意(e)項條款,即丁屋申請人按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或發展商的規定,納入相關的批約或建屋牌照條款內,以取代聲明方式;若發現承批人或持牌人違反契約條款,地政總署可重收有關地段,但不牽涉把承批人或持牌人刑事定罪。

侯志強指這封林鄭來信令原居民多年來認為套丁非刑事化,如今高官講一套政府又做一套,設下陷阱,令鄉民誤觸地雷無辜入獄 ,「話鄉民虛假陳述,法律上有冇講明同人協議唔得?好似我冇錢向外父借錢起屋,外父驚我起完屋後負心唔要佢個女,私下簽協議將丁屋其中兩層畀我老婆,咁有問題咩,咁都叫呃地政署?有冇人道呀!」

丁屋政策1972年實施,原居民持有丁屋如要轉售非原居民,需向政府補地價。侯志強說未有丁屋政策前,鄉民不論男女只需有地有錢就可起屋,丁權是港英政府「呃新界地去發展荃灣、沙田、大埔、天水圍新市鎮嘅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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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uran -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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