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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 涉買學位抄論文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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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plagiarism)在學術界被視為嚴重過失,根據嶺南大學規例,使用他人的作品時沒有作出恰當引述即屬抄襲,最嚴重的懲罰是取消學籍,但懲處只適用於學生。中外名人因抄襲論文而被褫奪學術資格、甚至丟官下台的個案多不勝數。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榮休講座教授關信基指,本港大學對抄襲沒一致「入罪」標準,但抄襲在學術界是極嚴重過失,若是教職員犯罪理應罪加一等,「至少要取消佢個學術資格」,至於是否需降職或革職,則由任職學校的管理層或調查委員會決定,「必須要有懲處,否則點能夠警戒學生或者其他老師呢?」

曾任中大政政系主任的關信基指,論文若有抄襲,指導老師一般在學生答辯前已發現,「如果老師好人,可能鬧佢(學生)一餐,叫佢重新寫過,記兩個大過,或者加個條件,就算(重新撰寫的論文)過到都只會係合格,唔會係優良或者滿意」。若老師「執正」處理,校方會啟動聆訊和調查機制,處罰涉事學生,嚴重者會被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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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uran -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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