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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二奶假結婚 海關明日之星涉串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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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已婚海關「明日之星」、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2002年在深圳娛樂場所搭上19歲內地少女,隨即搞婚外情,5年後更誕下女兒。女兒日漸長大,李以父親身份申請她來港,兩年前疑同時為了令二奶可名正言順用單程證來港團聚,串謀下屬安排二奶與一名港男結婚,其間二奶再度懷孕,順勢由港男擔當「哎吔老竇」製造「單非」次女。李偕二奶及下屬被控一項串謀行騙罪,案件昨開審。

記者:楊思雅



三名被告為已遭停職的首被告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53歲)、次被告高級關員林銳強(46歲),及女被告內地婦童曉紅(32歲),否認於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14日間,與男子廖健明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訛稱廖和童為合法夫婦,讓童以團聚為由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控方指李和童的長女已於前年獲批單程證來港。

承認在案中參與假結婚、獲控方豁免起訴的44歲特赦證人廖健明供稱,林銳強2013年初向他表示,友人的女兒希望來港讀書,林遂向廖求助,指「好簡單,上去簽個名就得」。廖理解為假結婚,考慮數天後答應。

同年3月4日,林相約廖飲茶,女被告在場,林介紹指「同你註冊嗰個」。三人及後往元朗一間律師樓簽署結婚證明,由林做見證人。其間林給廖12,000元,其中2,000元為辦理結婚的法律費用,餘下為酬勞。控方指銀行記錄顯示李在同一天提取12,900元現金。

林並承諾會分期向廖支付合共3萬元酬勞,廖感奇怪,因以為林只給一萬元。3個月後林致電廖,要求他陪同女被告回內地惠州辦理證件。廖供稱「唔知辦乜證件,唔記得有冇簽名」,只見女被告將文件交予公安局職員,留下聯絡電話,「我估係搞單程證呱」。

至7月中,林再致電廖,聲稱女被告懷孕,要求廖陪同辦理預訂分娩床位等,廖一一答允。廖指李漢華於7月底駕私家車接載他及女被告往沙田仁安醫院做產前檢查,由他陪同女被告入院,其間女被告曾致電他人指「檢查唔夠錢」,及後看見女被告向護士支付3萬元訂金。控方指記錄顯示李在較早時間提取了3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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