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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人士大個啦 父母遺產要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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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動新聞:
【記者袁柏恩報道】18歲原是子女踏入成人階段的里程碑,但於智障人士家長而言,卻是喪失子女監護人身份的分水嶺。父母在生時,智障子女做手術、院舍住宿都要申請監護令;當父母死後,由於本港沒有公共信託服務,遺產也無法經公共信託用在子女身上,只能將照顧子女責任拋給政府。智障人士家長期望本港仿效外國設公共信託機構及檢討監護令範疇。

古慧慈是中產家庭,不希望死後智障女兒Andrea要入住院舍,曾考慮購入村屋讓女兒與數名智障朋友同住,由類似舍監照顧。她稱有不少國家設有公共信託機構,在父母離世後將遺產交予公共信託,照顧智障子女生活及財產,希望港府也可成立類似機構或基金,為監管該物業及遺產,直至Andrea離世。

惟本港無公共信託,所以她死後,政府反要撥院舍宿位及綜援予Andrea,「我唔想畀任何責任其他人,只係想死之前做好啲,相對政府可以做得少咗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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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uran -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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