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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可婷从无罪释放到罪名成立:《当今》整理推事庭与高庭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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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国关注的“蚊型脚车8死8伤”意外案中,司机沈可婷如何从无罪释放到罪名成立?《当今大马》做了文章梳理,让你了解其中的重点和脉络。

2017年2月18日案发当晚,沈可婷的轿车翻覆是因为超速驾驶吗?根据推事判词,沈可婷的轿车是遭愤怒的人推翻,沈可婷当时已不在车内。

道路安全研究所代表供证时透露,沈可婷发生第一个撞击点时,车速可能为每小时74.86公里。道路告示牌显示,车速限制为每小时50公里。不过,限速的告示牌隐藏在油站广告牌之后,而且没有路墩提醒司机减速。

推事西蒂哈嘉考量到,沈可并不晓得在凌晨3点之时,当地会有蚊型脚车活动,况且路况弯曲昏暗。她认为,蚊型脚车队把自己曝露在危险之中。

西蒂哈嘉也告诫父母要看好孩子,警方也应该对付蚊型脚车的活动。而沈可婷没受酒精影响,也没有使用手机,是安全驾驶。

在控方提出上诉后,推事再度宣判沈可婷无罪,案件又再度上诉到新山高庭。

这一次,高庭法官阿布巴卡认为,沈可婷给出没有宣誓的证词,等同避开控方的交叉盘问,而且沈可婷只是一味否认和事后推托。

法官还认为,被告理应谨慎驾驶,而不是开快车,被告也理应知道凌晨3点20分,照明并不清晰。因此法官裁定,危险驾驶致死的多个要素都出现在此案。

法官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坐牢6年及罚款6千令吉。由于辩方还没获得上诉庭的上诉批准,因此法官不允许暂缓执行刑罚。

如今,随着上诉庭批准沈可婷提出上诉和保释,并择定5月11日审理,沈可婷的命运将会继续引起人们的关注。关于沈可婷案件峰回路转的更多内容和细节,敬请阅读《当今大马》文字版,了解更多内容: https://bit.ly/3B3ztIa

#沈可婷 #蚊型脚车 #危险驾驶 #新山高庭 #推事庭 #柔佛 #Kinitv中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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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 Saluran - TV 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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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itv, malaysia,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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