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港龍航空發生機組人員嚴重超時飛行事件,被業界質疑罔顧逾百乘客安全,涉事機組人員執勤時為通宵當值,執勤超出民航處的飛行標準指引上限規定逾3小時。多名航空業內人士都指事件罕見,民航處已就事件展開調查,並要求國泰港龍就事件提交報告。
記者:龔蕙芝 關英傑
根據民航處的飛行標準「CAD 371」文件指引,為避免機組人員過勞而危害飛行安全,處方對飛行職務時段(Flight Duty Period)設時間上限,嚴格限制機組人員不同航程的工時,由9小時至14小時不等,除非與生命有關的緊急情況,否則不可超時3小時或以上。
今次「超飛」事件發生在周日(6日),國泰港龍航空一組7名機組人員,包括正、副機長及5名空中服務員,於當日凌晨1時25分當值,至2時48分他們負責的KA318航機,載着158名乘客由香港機場起飛,原定飛往南韓釜山,但中途因天氣惡劣,須臨時轉飛往首爾仁川機場,最終於當地時間早上7時50分降落。約一小時後,因釜山天氣情況好轉,航班再度啟航飛往釜山,並於早上10時12分着陸,乘客安全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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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超飛」事件發生在周日(6日),國泰港龍航空一組7名機組人員,包括正、副機長及5名空中服務員,於當日凌晨1時25分當值,至2時48分他們負責的KA318航機,載着158名乘客由香港機場起飛,原定飛往南韓釜山,但中途因天氣惡劣,須臨時轉飛往首爾仁川機場,最終於當地時間早上7時50分降落。約一小時後,因釜山天氣情況好轉,航班再度啟航飛往釜山,並於早上10時12分着陸,乘客安全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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