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本月初發生107萬保釋金失竊案,有受影響的保釋犯投訴,近日到警署續保時,警員竟要求他簽署一份額外口供紙,要求他選擇「決定」或「決定不」向警方及政府,追討賠償及追究被盜的2萬元保釋金。他聲稱在不知情下簽名表示不追討,斥警方做法不公道,恍如搶錢。有監警會委員稱警方理應負責賠償保釋金,並關注事件中警方有否濫權。
記者:鄭大康 陳志偉
警方就事件回應稱正陸續通知保釋金被盜的受影響人士,指「警方獲取他們希望追討財物損失的書面確認及整理後,將轉介個案予律政司採法律程序,追討財物損失」,並強調會積極協助受影響人士透過法律程序追討財物損失。至於要疑犯簽字確認會不會追討恰當與否,警方則沒有進一步回應。警方亦未有透露失竊的107萬元保釋金涉及多少名疑犯。律政司則表示不知有關事件,將向警方了解再決定需否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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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事件回應稱正陸續通知保釋金被盜的受影響人士,指「警方獲取他們希望追討財物損失的書面確認及整理後,將轉介個案予律政司採法律程序,追討財物損失」,並強調會積極協助受影響人士透過法律程序追討財物損失。至於要疑犯簽字確認會不會追討恰當與否,警方則沒有進一步回應。警方亦未有透露失竊的107萬元保釋金涉及多少名疑犯。律政司則表示不知有關事件,將向警方了解再決定需否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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